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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公安部123號令實施已一年有餘,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近日就123號令實施效果、發現的問題及解決措施等回答了記者提問。值得關註的是,針對越來越猖獗的“買分賣分”現象,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將繼續指導各地公安交管部門進一步完善交通標誌標線和監控設備、規範違法認定和處罰標準、打擊非法中介遏制“買分賣分”現象。
  “買分賣分”動搖執法公信力
  在“史上最嚴交規”針對多項惡性交通違法行為提高計分值的背景下,“買分賣分”嚴重干擾“史上最嚴交規”制度設計的初衷,並使相關信用數據搜集的可信性失真,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將嚴重動搖交通違法行為非現場執法公信力的基礎。
  據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遏制“買分賣分”現象,將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完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準確採集駕駛人圖像等信息,加大對違法圖片的審核力度,核實前來處理違法的駕駛人和違法當事人是否一致,以此杜絕非法中介“頂包”等現象,加大對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民警和聘用人員的教育、管理力度,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規定處理交通違法記分,嚴格撤銷交通違法記分的審批權限。
  嚴禁警察以任何藉口違規消分
  規範違法查處,加強執法管理,減少執法爭議。嚴打非法中介,組織力量加強對交警隊、車管所、違法和事故處理窗口、安檢機構等辦公場所及周邊秩序的管控,會同治安、刑偵等部門聯合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嚴厲打擊非法中介以“消分”“鏟分”“代扣分”等名義欺詐、擾民行為。
  強化責任追究,嚴格執行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有關規定,嚴格依法辦事,嚴禁以任何藉口違規消除違法記分,對存在以罰款代替記分、違規變更違法記分、內外勾結謀取私利、辦關係案和人情案的,一律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原標題:續行“最嚴交規” 嚴打“買分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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