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環境下空權在作戰行動上之角色:試探台美空軍聯軍作戰 (5/6) 前述蘭德公司的《進入龍穴》報告當中,也提到了中共對於美軍航空母艦的攻擊模式。蘭德公司認為美中一旦發生戰爭,中共會使用彈道飛彈驅逐艦(如「現代級」艦)、轟炸機、反輻射巡弋飛彈、攻擊潛艦,或甚至是陸基彈道飛彈來攻擊美國的航空母艦。平心而論,中共對於擊沉美國航艦的實力或許還在累積當中,但若在某種意義上,如果中共能使美國相信其有足夠能力可以擊沉航艦,不僅可以迫使美國與我方難以積極追求「制空權」與「制海權」,又能達到「反進入」的目的,也算是一種成功的不對稱戰法。[1] 此外,對空軍影響較大的,還有所謂「電磁脈衝」(EMP)的問題。電磁脈衝是利用大功率微波束的能量,破壞目標區內電子裝備中的靈敏原件。具有涵蓋面積大、時間短暫、能量大等特性、頻率範圍廣,可造成系統損壞或干擾(短路)。任何金屬導體,包括飛機、飛彈、雷達等均會被電磁脈衝所影響。電磁能量傳送至金屬導體內部後,將會導致其電子組件產生不正常反應。機場內未加電磁防護的通訊設施、空中交通管制設施、導航輔助與作戰支援設施等,在電磁脈衝彈攻擊下皆可能失去功能。 共軍內早有說法指出,奪取和保持電磁優勢甚至比第二次世界大戰奪取「制空權」更重要。2002年9月的《新聞週刊》(Newsweek)就曾假想過中共以電磁 新成屋脈衝彈對台灣發動攻擊。[2] 美軍在2005年版的《中共軍力報告》還認為,中共可能會使用「高空核爆」來產生電磁脈衝,以作為第一波武力犯台的不對稱利器,來抵制美軍的戰力優勢,包括「制空權」等。[3] 2006年的《四年期國防總檢》也提出了美軍因為本身高度電子化而易受到敵人電磁脈衝破壞的憂慮。[4] 雖然如此,中共對我及美軍實施的電磁脈衝攻擊並非無法防護。目前較有效的防護方法有:(一)利用屏蔽裝置阻止電磁脈衝穿入,同時在所有穿過屏蔽的導線上施加防護措施,使電磁脈衝無法達到設備內部的敏感元件。(二)設計、製造特殊的線路與元件,使其能承受電磁脈衝,或者當感受到電磁脈衝時,能自動切斷設備,以阻止電磁脈衝穿入。(三)發展高頻率安全通訊衛星以及相關戰術性反制作為,以降低敵人電磁脈衝彈攻擊時的可能戰損。[5] (四)「籌購或研發建立電磁脈衝模擬器,研究有效防護技術及措施,確保武器系統正常運作,俾利防衛作戰遂行。」[6] 但如果運用在戰機上,恐怕仍須向美國尋求技術援助與升級。 四、作戰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 一旦我空軍與美軍進行聯合作戰,首先所面臨的就是指揮與管制系統的問題。在這方面,我與美國空軍裝備的落差可能會造成作戰時的困難。美國空軍在聯軍 G2000作戰上強調的是「即到即戰」(plug and play),[7] 但我空軍卻未必有足夠的能力進行相關配合。美國已在北約、日本,與韓國的聯合行動或演習中發現了類似的情況。[8] 舉例來說,在「沙漠風暴」行動中,聯軍就曾遭遇到通訊以及敵我識別的問題。在索馬利亞的「回復希望」(Restore Hope)以及「持續希望」(Continue Hope)行動當中,聯軍是靠著美軍提供大量通訊設備以及連絡人員才能提高「作戰互通性」。[9] 如果我與美國兩國空軍進行聯合作戰,在C4ISR上恐怕也不會比「沙漠風暴」行動好多少,特別是在「空中任務派遣令」(Air Tasking Order, ATO)的傳達,以及秘密通訊的確保這兩方面。此外,我方的政軍以及通訊中心應已被共軍視為空中打擊「癱瘓」的「戰略重心」。[10] 我方應積極加強對指管中心的防護與「反斬首」,否則將會因此而造成對台海空權的重大威脅。 目前國軍整合陸海空三軍C4ISR系統的「博勝案」已在持續進行,由於美軍也使用相同的資訊平台,界面的成功整合將使聯合作戰不限於分享資訊,而能提升至指揮與管制層級。[11] 不過我國與美國空軍通用的Link16資料鏈系統尚未完備。美空軍本身要到2010年才能用Link16完成所有戰機的聯通,我空軍還要更久。此外,隨著作戰載台越來越複雜化,Link16系統卻已經出現了頻寬不夠、難以傳達複雜?買房子帡疙悛R度影像的問題。[12] 我與美方在未來若要能有效並肩作戰,除了要求美方提升在指揮與管制系統的共通性外,還特別希望美軍能賡續提升我方Link16系統的性能,擴大頻寬,如使用「寬頻全球系統」(Wideband Global System, WGS)衛星等等。[13] 在過渡時期,我方應要求美方在戰時提供我使用頻寬的優先權,讓在第一線作戰戰機能優先使用Link16,方能達到更高的指管效率。 語言上的隔閡也將造成兩軍在執行任務上的困難度,這對於聯軍作戰亦有所不利。[14] 以日本為例,美國與日本空軍在聯合作戰及演練上已有數十年的歷史,但語言隔閡仍然存在著,甚至到現在為止,美方仍對於與自衛隊空軍在語言溝通上的問題感到疑慮,並認為這點對於彼此在準則與作戰互通性、資訊與情報交流上有著負面影響。[15] 我國空軍是英文化程度較高的軍種,飛行員在升空後也多用英文溝通。但畢竟兩軍缺乏共同作戰經驗,負責C4ISR系統的人員也未全能以英文做為工作語言(working language)。在作戰上,實不能低估語言隔閡在作戰上所造成的困難。 此外,由於台美雙方空軍作戰計劃的不同,特別是攻擊目標優先順序的差別,也會在爭取台海空優時,或是在達成整體戰略目標上產生不可忽視的矛盾。對於美方而言,整體戰略是要維持台海的「穩定」(stability)與「均勢」(balance)。美軍 會場佈置若決定援台,恐怕也僅限於對台灣進行海、空火力支援,並不準備派遣地面兵力。[16] 在空軍方面,美方的目標是「戰術性」的、「防禦性」的。[17] 也就是說,台海空權的爭奪將是所謂的「拒止」(denial)性質,而絕不是「懲罰」(punishment)性質,除非在失控或刻意升級的情況下,美國空軍的作戰將不會是「戰略」屬性。 對於我空軍來說,「均勢」不是主要考量,「防空」與「反制」都是作戰選擇。雖然在攻擊上也和美軍一樣採取「拒止」行動,但卻有一些人士在這個基礎上,更進一步地提出「攻勢空權」的概念。也就是在台海戰爭爆發時將台灣的防衛基線由海峽中央向西延伸進入中國大陸境內,在此一基線所涵括範圍內的軍事目標列為可能打擊對象:「(一)攻擊的手段應藉由巡弋飛彈、距外攻陸飛彈、彈道飛彈等中長程打擊武器以火力投射的方式為之。(二)攻擊目標應為中國的機場、C4I系統、雷達站、固定或機動飛彈發射點、後勤補給點、交通隘道、海軍基地等定為主要的打擊對象,以符合台灣有限的國防資源。」[18] 一些美國的分析家也猜測,台灣一旦無法掌握空中優勢,或許有可能採取「癱瘓戰」(paralysis)的打擊態勢,攻擊中共的政軍中心;甚至會攻擊人口繁榮之地,遂行「懲罰戰」。[19] 表五、空戰攻擊的三大分類 分類 懲罰(Punishment) 拒止(Denial) 小額信貸 癱瘓(Paralysis) 主要攻擊目標 城市 軍事目標及設施 政經、通訊中心 資料來源:Mark A. Stokes, “The Chinese Joint Aerospace Campaign: strategy, doctrine and force structure”, in James Mulvenon and David Finkelstein (eds.) China’s Revolution in Doctrinal Affairs, (VA: The CNA Corporation, 2005), pp.230-233. 誠然,以作戰的角度上,或許「攻擊是最好的防禦」,「攻勢空權」也合乎杜黑式空權的精神。[20] 但若要我空軍戰機深入打擊對方戰管雷達、機場或M族飛彈陣地,乃是以劣勢兵力執行反制作戰。戰機處在敵方防空飛彈嚴重威脅之下,恐將造成極大戰損。[21] 此外,在聯軍作戰當中,攻擊性的作戰態勢也可能會對台美共同軍事行動產生負面影響。事實上,在這幾年當中,美方也已透過各種管道向我國說明不希望我國發展攻擊性武器或是採取「攻勢國防」的態度(見表六),並對台灣空軍遂行攻擊的「懲罰戰」或「癱瘓戰」的能力感到懷疑。[22] 我方在爭取「制空權」上,必須將這些因素認真考慮在內,並顧及以下兩個原則: (一)防務分工與「空中存在」:以目前美軍與日本的例子來說,日本本土的防空任務不由美國空軍,而是由日本自己的F-15以及F-16負責。美國駐日空軍則具有相當大的部署彈性,甚至可以超出太平洋防區範圍,不像駐韓空軍( 找房子第7航空軍)的F-16只能專防朝鮮半島。[23] 我國與美空軍的關係應該類似美日同盟:在戰時台灣本土由我空軍負責,保有領空之主權性,並積極保存我戰機以及基地戰力;台海區域則由台美雙方劃分責任區協防,顧及實際作戰需要與防務分工之原則。在平時,我方則採取「空中存在」(Air Presence)姿態。「空中存在」指以無形空中嚇阻力取得台海制空權,讓中共不敢輕越雷池一步。[24] (二)建立「攻擊目標清單」:除了防務分工外,在建立所謂「攻擊目標清單」(targeting list)的問題上還需要更進一步討論。建立「攻擊目標清單」並非僅是主觀地列出本身想要攻擊的目標即可。為了能最適地分配資源,必須要將飛彈/彈藥,特別是未來我可能籌獲的「聯合打擊彈藥」(JDAM)、飛機、C4ISR系統等因素精算在內。這樣清單的建構需要極為精確的計算,但連日本都沒有這樣的能力。[25] 我國應積極尋求美軍協助我建構合理的「攻擊目標清單」。如此不但能解決雙方對「攻勢國防」的矛盾,又可以提高彼此聯戰度,更可以讓我空軍有限資源分配合理化,一舉數得。 表六、美國重要人士關於反對台灣發展「攻擊性武器」之談話(2004.6-2007.5) 時間 人士 言論 場合 2007/05/03 楊甦棣(Stephen Young) 現任美國在台協會處長 美國希望台灣專注在研發防衛性武器,美國不支持台灣發展長程攻擊性飛彈。 系統傢俱 美國在台協會記者會 2007/04/26 韋德寧(Dennis Wilder) 現任國安會亞洲事務資深主任 攻擊性武器不利於台海和平,所以美國既不支持中共發展攻擊性飛彈,也不支持台灣發展攻擊性飛彈。 國務院外籍記者中心簡報會 2007/04/26 葛林(Michael Green) 甫卸任白宮國安會亞洲事務資深主任 台灣不應發展攻擊性武器,例如巡弋飛彈。在台灣內政上或許有吸引力,但卻會損害美國對協防台灣的承諾。 在卜睿哲新書A War Like No Other 發表會上 2007/03/29 麥立凱(Eric McVadon) 外交政策分析研究所亞太研究處處長、前海軍艦長 (台灣發展攻擊性飛彈)猶如「以針刺龍」,不僅毫無效果且只會給台灣帶來災難。 美國安全與經濟委員會(US Security and Economic Review Commission) 證詞 2007/03/05 尼格羅龐提(John Negroponte) 現任副國務卿 「我們任何打算出售給臺灣的武器都嚴格限制在防衛目的,並且恪守一個中國政策。」 法新社 2007/03/08 季亭(Timothy Keating) 現任美軍太平洋司令 太平洋司令部應專注於台灣的自我防禦能力,避免將台灣的軍事現代化定位成攻擊性(offensive)。一個可以自我防禦的台灣可增強區域穩定。 任命聽證會上 2007/02/23 麥戴偉特(Michael McDevitt), CAN副總裁、前海軍艦長 如果中共領導人 seo不會因使用武力而可能帶來的後果(如美中開戰)被嚇阻的話,那台灣就算能丟幾枚巡弋飛彈在上海也不會改變他們的想法。 Pacific Forum, 國際戰略研究中心 2005/10/24 薛瑞福(Randy Schriver) 前副助理國務卿 台灣不能不先投資防衛性武器,就說要買攻擊性武器,這種做法確實較有挑釁的意味。 出席「台美日三邊戰略對話」研討會時。 2005/10/11 布魯克斯(Peter Brookes) 國防部前副助理部長 在眾議院軍事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表示擔心台灣發展核武。 《中國時報》 2005/09/28 柯慶生(Thomas Christensen) 現任副助理國務卿 台灣最有效抵禦中共的武器是防禦性武器。台灣擁有攻擊性武器只會讓台灣與美國及其他盟國疏遠。 《華盛頓觀察》(Washington Observer)專訪。柯時任普林斯頓大學教授 2005/09/26 法倫(William J. Fallon) 美軍前太平洋司令 勸阻台灣採購潛艦:法倫希望台灣取得嚴格定義的防禦性武器,並已促請台灣放棄可進行攻擊行動的高科技武器。 《日本時報》 2005 卜睿哲(Richard Bush) 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 「欲加強台灣防衛中最無效果的方法,當是將台灣的國防態勢由原本的強調防禦性以及與美國結盟,搖身一變轉為著重攻擊性武器。支持這種轉變的論者以為,獲得一些攻擊性武器就可以威脅到中國大陸上的軍事、都市以及基本設施等目標,並 信用貸款可藉此來嚇阻北京政府不對台灣用武。不過,究其實質,嘗試或象徵性地採取這種攻擊性態勢是行不通的。……台灣單純地想要獲得攻擊性武器的作為只會讓兩岸安全局勢更加惡化。中共也會因此更有理由採取先發攻勢。……最後,由於美國是台灣安全的最終保衛者,台灣做為一個美國實質上的盟友,也必須要保證不要因為戰略上的分歧,而促使美國做出不欲為戰的決定。」 卜睿哲著作Untying the Knot: making peace in the Taiwan Strait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2005, pp.336-7) 2004/07/21 米德偉(Derek Mitchell) 國防部前中國科長 台灣發展攻擊性戰略將招致毀滅性的後果;台灣如果繼續發展核武,可能招致大陸的全面攻擊。 國際戰略研究中心研討會 2004/06/10 史文(Michael Swaine) 卡內基基金會研究員 我希望美國政府清楚表明反對立場,台灣取得攻擊戰略能力,對加強兩岸穩定沒有幫助,無論是使用巡弋飛彈、彈道飛彈還是空襲,這些攻擊性的武器都會造成反效果,對穩定兩岸情勢毫無助益。 華府研討會 2004/06/10 葛來儀(Bonnie Glaser) 國際戰略研究中心研究員 台灣若取得攻擊戰略能力去攻擊中國大陸的目標,可能導致台灣全面性的毀滅。 華府研討會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1] Roger Cliff, Mark Burles, Michael S. Chase, Derek Eaton, Kevin L. Pollpeter, op. cit., pp.71-76 訂做禮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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